聽聞前一個單位
那個總是利用他人替他工作,卻自己搞網拍副業的同事
在轉換單位後的兩天
果然如二姐預期的....沒時間搞自己副業
竟然就想提優離
這當然引起新單位主管的不滿(要離開還來這邊掛離職率)
於是就跟他說"要辦優離請再請調回前面單位去辦理"
這件事情傳回台北當然引起一陣討論
畢竟"兩天就想走人"這樣的高效率....不曾發生在任何人身上
不過知道內情的人...對這樣的結果不意外甚至是嗤之以鼻的感覺
畢竟吃過他虧的人不少
尤其為了這種私人理由要走,竟然還打算用優離多拿一些錢
星期一聽到老闆說...他聽到一個八卦剛剛傳來
一印證就是同一件事情...不過證實是已經離開了(!!!!!)
上人事系統查詢,果然已經找不到相同名字的編號
ㄟ.....換單位到離職...只花了兩個禮拜
只能說...厲害厲害
這也是常常搞我的小人之一....不過我不認為他是可敬的對手
LA.....繼續趴趴走....
PS.機票買到了....確定18號出現台北23號重現L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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